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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
关于仪征市教育局等单位违规情况的通报

苏教督〔2010〕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团):
  经举报和查实:
  仪征市教育局基教科于2009年4月30日下发《仪征市2009秋小学及初中教辅推荐目录》,布置全市小学、初中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违反了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下发后,仪征市教育局对上述违规行为未予纠正,加重了学生的课业和经济负担。
  射阳县第二中学11月5日被发现存在周考、月考和成绩排名行为,住校生上3节晚自习,12月3日被发现作息时间表规定住校生早晨5:40起身,导致学生睡眠时间过少。学生问卷反映睡眠不足、作业偏多、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仪征市大仪中学12月15日被发现存在午自习、期中考试成绩排名、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学生问卷反映,有班主任老师推荐学生在星期六参加校外培训班。
  以上情况表明,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执行“五严”规定、查处违规行为方面明显不力。经研究决定:
  一、对仪征市教育局、射阳县第二中学和仪征市大仪中学予以全省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射阳县第二中学在星级高中复审中予以严肃处理。
  二、责令仪征市教育局就组织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作出深刻检查,检查材料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省。
  三、鉴于仪征市、射阳县已有学校在暑期被通报过,对仪征市、射阳县在教育现代化、素质教育工作、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的素质教育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四、责成扬州市、盐城市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室(团)对上述单位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作出严肃处理,并对其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查,在2010年1月底前将以上要求的落实情况报省。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发布日期: 2010-01-13 15:48:08  来源: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