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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等学校“十一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

     为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我省高校科技创新,结合我省高校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前言

    当今时代,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一是科技创新日益成为引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和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二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动力既源于科技人员的探索和发明创造欲,更源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强力拉动,科技工作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富民惠民、造福人类的使命越来越突出。三是科学技术加速发展,学科发展既高度综合又高度分化,理科与工科、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新的科学研究领域和技术领域不断出现,科学与技术前沿不断延展。四是科技创新能力越来越突出地表现为原始创新能力,科学与技术加速融合,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各环节紧密结合并互相促进,基础研究成果到产业开发的周期大为缩短,技术更新速度大为加快。五是解决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越来越依靠综合运用多门科学、多种技术和手段的集成创新,越来越需要产、学、研等科技创新主体要素加强密切合作。

    未来15—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发展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省在实现了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以后,现已进入了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经济国际化提升的新的发展阶段,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呈现递减趋势。充分发挥科教优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是江苏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建设和谐社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省份,高等学校任重道远,机遇难得。高等学校是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生力军,肩负着培养创新人才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双重使命,承担着服务国家、地方重大需求和推进科技进步的双重责任。我省高等学校具有学科门类齐全、科技人才密集、研发能力强的明显优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能力在整体上处于全国高校前列。长期以来,高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人才队伍聚集培养有了长足的发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取得了一批突出的科技成果,多模式、多形式的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科技人才,创造了一大批优秀科技成果,为科技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省高等学校科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学术大师、战略科学家、领军人物和科技创新拔尖人才还不多,科技创新活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结合还不够紧密;二是高水平的原创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还不多,科研质量还不够高,地方高校整体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三是科技创新尤其是应用科技研发服务与重大需求对接不够,产学研紧密结合不够,科技成果转化不够;四是科技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科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评价机制与高校科技发展要求不适应。大力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省份做出重要贡献,是新时期高等学校的重大战略任务。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知识创新主力军、技术创新重要方面军、科技成果转化生力军的作用,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和教育强省、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与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面向前沿,服务需求。高校科技创新要坚定不移地面向产业发展、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前沿,服务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生活水平与质量的需求。实现高校科技创新与国家、地方重大需求的充分对接,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作为高校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将解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作为高校科技工作重点。

    2.坚持科技创新与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紧密结合。把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作为高校科技创新的首要任务,把造就一支宏大的、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作为推进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目标和根本保证。坚持推进科技创新与培养、聚集创新人才相结合,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与建设科技创新团队相结合。

    3.坚持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以重点建设高校、重点学科、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主要载体,以重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战略高技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重要共性技术研发为重点,大力加强高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提高高校知识原创能力、高新技术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注重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发展。

    4.坚持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协调推进。充分发挥高校学科综合优势,高度重视前瞻性的基础研究,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进一步确立和强化高校源头创新地位,积极培育自主创新成果源。建立需求导向的应用研发模式,瞄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大力加强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占领高新技术制高点。大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社会效益,为江苏走以应用开发为特点的自主创新之路做出重要贡献。

    5.坚持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推进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教育、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推进多学科领域交叉融合和多技术领域的密切合作,大力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程度,积极主动地融入江苏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集成创新、共同发展。进一步促进高校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6.坚持分类指导、正确导向和科学评价。引导各类高校根据科技创新总体要求,坚持准确的科技工作定位,达到科技工作基本要求,走适合自身特点的科技发展之路。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充分激励和发挥各类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着力促进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高校科技工作共同发展,着力提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的整体水平。

    三、主要目标

    (一)培养造就一支国内一流的高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培养汇聚一批学术大师、战略科学家、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建设20个全国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100个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科技创新与创新人才培养结合程度显著提高,依托科技创新基地、结合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水平显著提高,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成效显著提高。

    (二)建设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

    ---- “985工程”、 “211工程”大学建设水平上新台阶,重点建设20所高校。重点建设的高校基本形成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格局,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建设研究型大学取得明显成效。

    ----力争建设120个左右国家重点学科,建设240个左右省重点学科;力争建设2个以上国家实验室,2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100个左右部、省重点实验室(含省重点建设实验室)。力争建设1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60个左右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高职院校技术开发中心;力争建设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8个左右省大学科技园。着力构建一批产学研合作基地。有条件的高校组建若干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一批面向行业的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平台。与海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及跨国公司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开发机构和基地。

    ----独立建设或参与国家及地方建设若干个大型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技数据、科技文献、测试分析等方面的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15个高校科技中介服务骨干机构,建立健全通畅、便捷、高效的科技服务网络。孵化、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三)产出一批重大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

    ----承担和完成一批服务国家和江苏需求的重大科技项目,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公益技术领域取得一批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创新成果。科技成果总量及获国家、部省奖项持续增长,获重大国际科技奖项数量明显增加,在Science和Nature等国际顶尖科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量明显增加,SCI刊物论文他引次数和国内核心刊物论文他引次数明显增加,引领学科发展、促进科技进步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在国家和江苏重点发展的若干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获取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和具有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申请专利、授权专利总量高于全省和全国高校同比增长速度,发明专利高于全省和全国高校同类比例。专利许可收入、技术转让及其收入大幅度增加。与企业合作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项目逐年增加,转化一批能实行产业化,产生重大效益的科技成果,培育一批高校科技企业,对带动产业发展及支撑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高校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15所左右高校的科研水平进入全国高校前100名。地方高校的整体科研水平明显提高,高校科技创新对提高高校核心竞争力,建设教育强省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四)高校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和创新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高等教育规律、充分激发各类高校及各类科技人员创新潜能和活力的科技创新体制、管理机制和评价导向机制。在促进产学研结合、跨学科跨高校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建立科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努力取得新突破。

    ----建设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色、高校特点的科技创新文化,基本形成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高校科技创新格局。

    四、重点领域、方向和任务

    全省高校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方向和任务包括:

    1.国家重点科技领域、方向和任务

   《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8个重点领域、68项优先主题、16个重大专项、28项前沿技术、18个基础研究问题、4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另发)

    2.江苏省重点科技领域、方向和任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高新技术5个领域23个重大科技项目、农业科技创新7个方面13个重大科技项目、社会发展领域5个方面7个重大科技项目、原始创新3个方面3个重大科技项目。(另发)

    全省高校要将江苏能源、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作为重中之重。地方高校要将服务江苏重大需求作为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部委属高校要将服务江苏重大需求作为科技发展战略重点。

    3.教育部提出的重点科技领域、方向和任务

    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提出的13个领域90个重大问题。(另发)

    全省高校科技工作在主要面向上述重点领域、方向和任务的同时,要积极面向国防、各相关行业、其他省、市、自治区以及江苏各市、县(市)、企业重点科技领域、方向和任务。

    高校科技创新在主要面向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重大需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和鼓励支持由好奇心和研究兴趣驱动的、基础研究领域的自由探索性研究、非共识选题和风险选题的研究,尤其鼓励支持处于最佳创新年龄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和研究生进行的自由探索研究。

    五、保障措施

    (一)着力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

    1.着力加强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队伍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重大研发项目、重大工程为依托,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结合实施国家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我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实施“高校特聘教授计划”和“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培养和汇聚一大批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努力形成我省高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杰出人才队伍。省每年重点资助若干个全国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和资助20个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2.高度重视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建设。坚持在科技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培养人才,在科技创新事业中吸引人才,大力加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和使用。设立主要面向高校中青年教师的科技创新项目,大力培养科技创新新生力量。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和柔性引进等方式,加大吸引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中青年拔尖人才的力度。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其他高级科研岗位,逐步实行海内外公开招聘。

    3.切实加强科技人员队伍整体建设。根据高校科技发展需要,建设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相结合的科技队伍。对高校所有教师均应根据不同聘任岗位明确提出不同的科技工作要求,把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纳入岗位职责;对于主要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人员,要安排落实所需的科研专项经费,创造必要的科研条件,确保其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在高校设立以科技开发、推广应用为主的教授、副教授岗位,并制定符合其特点的任职资格评审和岗位聘任标准;对研发基地必要的专职技术人员、实验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高校应保证相应编制并足额配备。大力减少科技人员与科技活动无关的社会兼职和社会活动,让广大高校科技人员潜心投入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4.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高校科技管理队伍。努力造就一批能够把握全局、熟悉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能力强、经验丰富、热心为科技人员服务的高校科技管理专家。切实加强高校科技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5.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科技服务和推广人员队伍。积极更新人才观念,优化高校科技人员队伍结构,高度重视和加强高校科技推广服务人员队伍、高校技术经纪人和知识产权代理人队伍、高校科技产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在投资融资、产权交易、专利代理、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法律咨询、信息发布、人员培训、校企合作、科技产业等方面为高校科技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创新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

    1.把科技创新作为提高高校教师创新能力的根本途径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把高校巨大的人才资源作为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的最大优势,形成科技创新与教师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密切结合、互相促进的良性机制。

    2.高度重视发挥研究生科技创新生力军的作用。把研究生作为重要的科技创新力量,为研究生参加科研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必须的经费和有力的制度保障。结合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研究生创新中心。继续实施“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积极实行产学研结合培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研究生参与或承担科研项目的制度。定期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科技成果展。努力形成科技创新与研究生培养的良性互动机制。

    3.努力促进本、专科生教学与科技活动有机结合,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标,积极为大学生创造研究性学习环境、开放性科研训练环境和实习实训环境。鼓励本、专科生参加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工作,将科技创新作为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有关创新研发基地应对大学生开放。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鼓励大学生休学创新创业,定期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举办大学生科技成果展。组织有创新成就的科技人员为大学生开设学术讲座,大力促进先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效益。

    (三)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

    1.大力促进科教经结合。在省市两级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紧密合作的体制框架,加强有关部门、行业的沟通、联系和协调,运用计划指导和市场调节手段,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和集成,在信息、立项、政策、经费等方面为高校科研提供指导和服务,积极引导高校积极融入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促进形成和完善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创新主体密切合作、良性互动的体制和机制。

    2.大力促进产学研结合。引导高校建立健全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机构,配齐配强相关专职人员。促进高校积极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与全省市、县签定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与行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科技合作关系,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促进教授专家积极与企业家合作,主动融入以企业为主体、以应用研发为重点的技术创新活动。支持高校为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鼓励高校与地方和企业按照协议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和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合作承担完成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消化吸收引进技术项目,形成“产研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建科研基地,联合承担科技项目和培养研究生,实现科研资源共享。

    3.大力促进军民结合。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和促进高校有关学科加强与国防科技发展部门及军工企业的合作,承担和完成一批重大军工科研任务,在寓军于民的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4.大力促进多学科合作。加强按一级学科设置的重点学科建设和交叉学科建设,通过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建设重点科研基地等方式,积极探索推动跨高校、跨学科、跨领域的科技合作和集成创新。

    5.建立健全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各个科技环节的衔接,加强高校“科技活动链”与“产业发展链”的衔接,加强高校科技服务网络与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科技服务网络的衔接。在全省建设一批骨干型、专业化的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加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等机构建设。通过设立江苏高校科技网站、举办科技成果展等,加强高校成果供给和市场技术需求发布,进一步拓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创新转化方式,建立健全发达畅通、便捷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为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优质服务。

    6.规范管理、积极发展高校科技产业。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规律,积极发展体现高校学科优势和特色、转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企业,创办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带,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校企分开、科学规范的高校科技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促进高校科技管理创新

    1.加强和改进高校科技管理。实现高校科技管理由学术型、事业型向学术型、事业型与技术经营型、市场开发型并重的方向转变。大力提高高校科技研发与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重大需求的对接程度,提高高校科技创新领域、方向和目标的凝练程度,提高高校科技活动组织程度和集成程度,整合相关资源,形成集中优势,大力加强与行业、地方和企业的合作,提高承担完成各类科技研发和服务任务的能力。

    2.大力加强重大科研项目的竞争前培育,提高争取和承接国家及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竞争力。紧密围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及我省重大基础研究和前瞻性研究目标,省教育厅每年重点资助30项左右自然科学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积极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预研项目。紧密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项目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目标,省教育厅每年重点资助实施30项左右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重大前沿高新技术项目,积极培育具有潜在创新性和良好应用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源,培育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高新技术研究项目实行连续资助。

    3.改革和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基础研究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以国际同领域研究水平为参照,以新知识、新发现、新思想、新理论为目标成果。基础研究项目实行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管理。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以新发明、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新工艺为目标成果,与企业联合申报和研发,着力提高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和转化率。对应用研发项目既要加强目标管理,又要加强过程管理和进度管理。重大科技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加强成果结题和鉴定后管理,对具有较高科技价值或具有较好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及成果要实行跟踪管理,加强后续研发,防止半途而废。

    4.大力实施专利战略。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转化和保护等环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和经常性、制度化管理。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及其转化情况作为衡量高校科技人员科技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大力提高高校专利数量和质量,优化专利结构,加大对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坚决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

    5.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科技组织形式和机制。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学术组织结构改革,积极调整、充实和加强科技研发机构,不断提高科技研发机构的实体化程度和运行水平。与多样化的科技研发任务相适应,以学科、平台、项目、技术、产品为纽带,采用灵活多样的研究开发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和完善科研组织方式及运行方式。积极探索围绕重要领域和课题、整合相关科技资源、建立研发平台、进行联合攻关的组织形式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中心等研发组织;积极探索院(系)负责教学、科技创新平台组织研发等新型科研模式。

    6.大力提高各类科技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平台和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程度、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确保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

    7.积极创新高校科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模式。引导各类高校根据自身的优势特点,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民营企业科技进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的科技服务实践,全方位、多渠道、多模式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在服务实践中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实效,努力建立稳定、长效的服务机制。

    (五)加大对高校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

    1.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学科与重点实验室建设、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公益技术研究、研究生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重点支持成长性强的高校科技创新项目;加大对高校重大科技成果孵化和转化的经费支持力度,力争在每年的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中获得更多的项目和经费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科技专项经费资助。

    2.积极调整和优化高校办学经费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研发经费在学校事业费中的比例。本科院校都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并不断提高投入总量,设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专利基金”、“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科研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加强教师和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培育的经费支持,不断提高承担各类科研任务的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完善高校建设部、省以上创新基地和承担部、省以上科研项目的经费配套机制,切实落实相关配套经费。

    3.建立高校科技创新投入的多种渠道。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促进高校科技创新与国际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结合,鼓励形成以产权和利益为纽带的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扩大对高校的科技信贷投入和风险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在高校设立各类科研基金。

    4.加强和规范高校科技经费管理,充分发挥科技经费投入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在研发基地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在满足科技创新需要的前提下提倡节约,减少浪费,防止不切实际的盲目攀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积极推动高校科技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在协议框架下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合作,承担科技研发项目,建设科技研发基地,培养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重点建设高校和部省以上重点科研基地都应努力建立比较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关系。支持高校参与全球或区域性的双边、多边科技合作计划和人员交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积极争取参加国际大科学工程。         

    2.积极选送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和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和学术会议,担任学术职务。重点支持学术带头人发起和牵头的重大国际合作研究计划和项目。积极吸引国际优秀科学家和拔尖人才到高校兼职从事研究生培养和科研工作。

    3.通过网上跨国实验室、数字化资源库等多种渠道开拓和利用国际优质科技资源。切实加强国内外科技信息情报的收集统计、开发整理、分析预测、传播运用工作。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应高度重视文献检索,查明技术背景,明确创新点,提高研发起点,避免重复研究。

    (七)完善科技工作考核评价和激励导向机制

    1.坚持对科技工作的分类管理和指导。制定“江苏高等学校科技工作基本要求”(详见附件一),对不同类型的高校确定不同的科技工作定位,提出不同的科技工作要求和目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要实施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发展战略,坚持基础研究、应用研发和成果转化协调发展。教学型本科院校要将科技工作列为学校发展的战略重点,突出特色,强化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高职高专院校要将科技研发和科技服务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在主要专业领域开展相关技术开发和科技服务。充分发挥“985工程”及“211工程”建设大学、重点建设大学和部省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在科技创新中带头、示范和骨干作用,大力促进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2.坚持对科技工作正确评价和导向。根据高校科技工作特点和发展需要,修订完善有关科技统计、评估检查、职称评审、职务聘任、评优评奖、津贴发放等办法,对不同类型的科技实体、不同类型的研发项目及其成果、从事不同类型科技工作的人员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和标准,采用不同的评价考核方法。对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以是否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对产业竞争力的贡献为评价重点;对公益性科研以满足公众需求和社会效益为评价重点;对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探索以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为评价重点。强化对科研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及其标志性成果的考核评价,强化对科技成果成熟度及其转化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的考核评价,强化对持续创新能力的考核评价,强化对创新团队的考核评价,强化创新团队在对其成员考核评价中的发言权和自主权。努力减少考核频次,大力简化考核手续,不断提高各类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和实际绩效。

    3.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形成优秀人才向往聚集高校,高校师生积极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技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及“江苏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用足用好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科技政策。省教育厅根据高校科技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科技政策的具体意见和细则。各高校要根据科技创新的目标和任务,以是否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充分释放高校创新能量为检验标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修改完善教学管理、科技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办法。重奖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重奖获得重大研究突破和重大技术发明,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效益的高校科技人员,重点扶持创新活力强、潜力大、业绩突出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加大对知识产权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及主要完成人的奖励力度。完善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工作绩效和经济效益挂钩,知识、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坚持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对高校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发和服务的合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侵犯。

    (八)加强高校科技创新文化建设

    1.在全省高校加强以“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博采众长、合作竞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注重积累、勇于跨越,求是求新、力戒浮躁”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大力倡导拼搏进取、自觉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团结协作、淡薄名利的团队精神,使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旋律,使创新创业创优成为师生员工的重要价值取向,把科技创新文化建设作为更新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塑造大学精神、彰显办学特色的重要内容。

    2.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学术无禁区、研究无权威、成果无水份、真理无止境的科学态度,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术交流,鼓励学术争鸣,繁荣学术园地。构筑多主题、多层次、多形式的学术交流平台,营造浓郁的学术探究氛围和鼓励创新创业的环境,充分尊重科技人员的学术自由和研究机构的学术自主权,依法加强学术管理。

    3.切实加强科研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严谨治学的科学精神,遵守行为准则,恪守科研道德。坚决反对和纠正弄虚作假、剽窃侵权、学术霸权、功利浮躁等学术不正之风。

    4.加强科技创新战略与科技创新文化建设研究。在有条件的高校进行科技创新文化建设试点,在思想观念、制度、政策等层面多层次地推进科技创新文化建设。

    (九)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的领导

    1.省教育厅将高校科技工作作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重点工作,在政策、经费、环境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高校与地方、企业的科技合作,加强对高校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提高高校科技工作的组织程度,为高校及其广大科技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切实加强各高校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各高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科研工作在高校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坚持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科学协调发展。把科研工作作为提高师资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的关键,把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的战略性支撑,把通过科技创新为国家、地方和行业做贡献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和发展机遇,放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各高校要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科技创新的相关问题,做到组织落实、政策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要制定本校科技工作规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科技需求,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整合资源,提高组织程度,加大科技投入,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及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本校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本校科技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不断做出新贡献。

    3.加强对高校科技工作的考核和评估。把科技工作情况及其科技创新业绩列为对高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对高校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列为对高校内各院、系、所、学科、学位点等组织机构业绩考核的核心指标。把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支持服务情况作为高校干部人事、财务、设备、后勤等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科技工作为江苏服务的情况与业绩作为考核高校科技工作的重点。制定“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为江苏服务情况统计指标”,建立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为江苏服务情况信息发布制度。实行科技工作业绩与有关重点建设计划实施、项目立项、专项经费安排、评优评奖等挂钩的制度。

 

 

 

 

 

 

 

 

 

 

 

 

 

 

附件一 江苏高等学校科技工作基本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科技工作基本要求

 

2010年前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

1.实施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发展战略,有条件的实施“研究型大学”的发展战略。

2.具有若干个国家重点学科。学校的主干学科成为引领地区或相关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研发基地或重要思想库,优势特色学科的科技创新能力及其标志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条件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具有国家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具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部、省重点实验室;具有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具有一批创新能力强、运行机制好、管理水平高、发展模式新的研发机构。

4.折合全时科研工作量占教师全部工作量30%以上。具有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资助和表彰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有条件的具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的优秀创新群体。

5.具有健全高效的科技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机构,配齐配强相关专职人员。具有开放创新的科技管理机制,规范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浓郁的学术风气和科研氛围,创新文化建设具有自己的特点,取得明显成效。

6.学校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专利申请、成果转化、青年教师和学生科研等方面,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并不断提高专项资金总量。

7.在2005年的基础上,每年获得的各类科研经费增长幅度在20%左右

8.牵头承担若干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获得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原创性研发成果。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和多项部省科技成果奖。SCI刊物论文及其他引次数位于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9.研究生全部参与或承担有科研项目,实行有效鼓励高年级本科生参与科研、创新创业的制度和措施。

10.专利申请和授予、发明专利申请和授予、专利许可收入、技术转让及收入增幅高于全省本科院校平均水平。

11.与有关市、县和行业、企业建立有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具有若干与市、县、企业合作共建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园等。主要应用性学科具有紧密型、契约型的、有特色的产学研联合体;在建设科研基地、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培养研究生等方面,与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教学型本科院校科技工作基本要求

 

2010年前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

    1.科技工作成为学校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有条件的实施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发展战略。

2.具有健全高效的科技管理机构,具有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机构,配齐配强相关专职人员。具有良好的学术风气、科研氛围和规范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重视创新文化建设并取得较好效果。

3.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含重点建设实验室)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若干创新能力较强、运行机制好、管理水平高、发展模式新的研发机构。

4.折合全时科研工作量一般占教师全部工作量15%以上。具有省以上(含省级)资助或表彰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5.学校在科技研发、专利申请、成果转化、青年教师和学生科研等方面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并不断提高资金总量。

6.在2005年的基础上,每年获得的各类科研经费增长幅度高于20%。

7.承担若干项部、省以上科研项目,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承担较多的市、县、企事业单位科技研发项目,获得多项市级科技成果奖。

8.专利申请和授予、发明专利申请和授予、专利许可收入、技术转让及收入增幅不低于全省高校平均水平。

9.研究生基本都参与或承担科研项目,积极开展本、专科生参与科技及创新创业的活动。

10.与有关市、县和行业、企业建立有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具有若干与市、县、企业合作共建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园等,具有若干有特色的紧密型、契约型产学研联合体。在建设科研基地、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等方面,与国外同类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高职高专院校科技工作基本要求

 

2010年前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

1.科技研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成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有独立设置的科技管理机构(含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人员配备适应科技工作需要。校、系两级均明确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具有规范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和较好的科技工作氛围。

2.在主要专业领域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机构;具有技术测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等专业技术机构。有条件的具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3.对高级职务教师有明确的科研要求,对专业课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有明确的技术和工程实践要求。积极开展学生参与科技及创新创业的活动。

4.科技研发及服务经费逐年增长。学校在技术研发、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等方面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并不断提高资金总量。

5.积极承担市、县、企事业单位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效显著,力争获得获地、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6.与有关市、县和行业、企业建立有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具有与市、县、企业合作共建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特色产业园区等。具有若干有特色的紧密型、契约型产学研联合体。

 

 

 

 

 

 

 

 

 

 

 

 

 

 

 

 

 

 

 

 

 

附件二  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为江苏服务情况统计指标

 

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为江苏服务情况统计指标

(      年)

 

学校名称:

一、获省资助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个)

二、承接科技任务(项)

1.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2.省科技厅项目

3.省教育厅项目

4.省其他部门项目

5.市、县项目

6.企事业单位项目

三、科技经费(万元)

1.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项目经费

3.省教育厅项目经费

4.省其他部门项目经费

5.市、县项目经费

6.企事业单位项目经费

 

四、科技基地建设(个)

1.实验室

省重点实验室

部、省共建重点实验室

与市、县合作共建实验室

与企业合作共建实验室

2.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部、省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与市、县合作共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与企业合作共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3.其它各类产学研联合体

五、科技成果

1.省验收、鉴定

2.市、县验收、鉴定

3.企事业单位验收、鉴定

4.承担江苏科研项目申请专利(件)

   其中:发明专利

5.承担江苏科研项目获授权专利(件)

   其中:发明专利

6.江苏省科技进步奖

其中: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7.市科技成果奖

六、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

1.技术开发到帐额(万元)

2.技术转让到帐额(万元)

3.技术服务到帐额(万元)

4.技术咨询到帐额(万元)

以正式签定协议的为准

发布日期: 2006-09-02 13:36:52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