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最近更新 测评导航 RSS订阅 网站帮助
首 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教育概览 网上办事 公众参与
  

 

发展规划处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体制调整工作。

负责省、市属高校、民办高校、五年制高职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与调整的审核、审批、报批工作。

负责拟订各类高等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

负责厅管学校的基建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和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民办高等教育管理。负责民办高校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民办高校办学的年度检验、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的审核备案工作。

负责中外合作举办独立法人的幼儿园、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及非独立法人的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核、审批、报批工作。

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协调、指导高校后勤改革工作。

参与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工作。

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处 长:晏仲超          
   
副处长:焦  伟                                                      
  

 

联系电话:025-83335707 

 

发布日期: 2006-09-06 10:53:16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