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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体制调整工作。
负责省、市属高校、民办高校、五年制高职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与调整的审核、审批、报批工作。
负责拟订各类高等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
负责厅管学校的基建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和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民办高等教育管理。负责民办高校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民办高校办学的年度检验、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的审核备案工作。
负责中外合作举办独立法人的幼儿园、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及非独立法人的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核、审批、报批工作。
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协调、指导高校后勤改革工作。
参与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工作。
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处 长:晏仲超
副处长:焦 伟
联系电话:025-8333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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