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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处

 

主要职责:

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各类高等教育教学工作。

指导各类高校教学改革工作。指导高校本、专科生培养工作。指导各类高校学科专业规划和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

指导各类高校图书文献信息保障、现代教育技术、基础教学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以及高校信息化建设工作。

指导各类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制定教育质量省级评估标准。

指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有关工作。

参与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工作。

参与各类高校学生德育和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

参与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专业的审核及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检查工作。

参与各类高校与国外(境外)合作办学学科专业设置、教材使用和教育教学质量监管的有关工作。

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处 长:徐子敏          
   
副处长:经贵宝                                 
   
副处长:王                                   

 

 

联系电话:025-83335159

 

 

发布日期: 2006-09-06 10:54:38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