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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省职业学校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招生计划的通知
苏教职〔2009〕46号
各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8〕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07号)要求,经过认真遴选学校和专业,2010年全省职业学校共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招生计划12000人,其中中级职业技能培训计划7000人、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招生计划5000人,现将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大决策,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列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每年为民办实事内容,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2009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和培训的经验,研究制定2010年培训招生和培训的实施方案,强化招生宣传,精心组织教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圆满完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美好江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省职业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招生计划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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