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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及时报送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通知
苏教办学〔2010〕2号
各高等学校:
为宣传当代大学生中体现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和道德模范,展现我省高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激励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努力学习、健康成长,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中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请各高校注意发现、总结,及时将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报送我厅,我厅将研究整理后推荐至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报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对大学生先进典型报送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快捷完善的典型信息反馈网络和有效的典型宣传激励机制和制度,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宣传先进典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此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及和谐校园建设。
二、报送范围
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人品行受到社会广泛赞誉的高校学生个人或集体,可以涵盖品学兼优、无私奉献、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扶贫帮困、见义勇为、热心公益等方面。
三、报送说明
1.报送的先进典型可以是学生集体,也可以是学生个人。
2.报送的先进典型要附相应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可附视频资料)要重点挖掘感动人、鼓舞人的事例,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实事求是,事迹材料必须经高校分管领导审阅。
四、报送方式
填写《江苏省高校学生先进典型(个人)推荐表》(附件l)或者《江苏省高校学生先进典型(集体)推荐表》(附件2)以及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材料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到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同时以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liuzhh@ec.js.edu.cn
联系人:刘振华;电话:025-83335543。
附件:l.江苏省高校学生先进典型(个人)推荐表
2.江苏省高校学生先进典型(集体)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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